青山湖校区电动车棚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3-10-16 浏览次数: 348

为进一步加强青山湖校区电动车棚的安全管理,保证本校教职工电动车停放安全,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一、凡停放电动车的本校教职工必须提供本人工作证,到保卫处登记相关信息后领取停车牌,取车时凭停车牌提取。

二、停、取车辆时间:7:0023:00

三、停车棚针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准停放。

四、停车人员严禁私自拿取车棚钥匙开门停、取车辆及配制钥匙。

五、上述停车管理规定,望停车人员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取消电动车停放资格。

 

 

         保     

 

          20131016

办公电话: 88120113(瑶湖校区) | 88506059(青山湖校区)   报警电话: 88120110(瑶湖校区) | 88506110(青山湖校区)    处长信箱: email: jxsdbwc@sina.cn
校内链接:| 江西师范大学 | 师大人事处 | 师大学生处 | 师大校团委 |
校外链接:| 公安部 | 安全文化网 | 南昌大学保卫处 | 四川大学保卫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