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检查考评各责任单位2013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促进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制定检查考评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考评依据
1、2013年度江西师范大学安全稳定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2、2013年度江西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3、江西师范大学2013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评分标准;
4、校党委、行政,校综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安全稳定工作;
5、校综治办下达的综治工作任务。
二、检查考评必备材料
1、与本部门逐级签订的综治工作责任书;
2、本单位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工作职责;
3、2013年度综治工作要点;
4、2013年上半年综治工作检查情况;
5、2013年上半年综治工作总结;
6、2013年综治工作总结;
7、学院主要领导(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综治责任述职报告;其它部门主要领导履行综治责任述职报告;
8、贯彻落实校综治办[2013]19号《关于深化平安师大建设行动方案》,制定本单位平安创建方案;
9、综治工作培训、演练情况;
10、预防和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预案;
11、校综治办布置的其它有关综治工作台账。
三、检查考评范围
与校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签订《2013年度江西师范大学安全稳定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责任单位。
四、检查考评人员
检查考评分成六个小组,由校综治办组织人员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检查考评。
五、考评方法
考评小组到各责任单位考评的时间为12月11日至13日。检查考评主要查阅2013年度综治工作各类台账,不听取单位工作汇报,时间控制在一小时内,考评小组不当场向被检查考评单位反馈意见。
六、检查考评计分办法
1、计分总量。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考评小组分值与职能部门分值总量为100分。其中考评小组分值60分,职能部门分值40分。
2、计分方式。对每一个综治责任单位考评时,考评小组按照考核评比标准现场打分;职能部门另按校综治办提供的考核评比标准打分。考评小组考评计分与职能部门计分,由校综治办统一汇总、协查,有差距的再按标准扣分。
七、检查考评结果
考评工作结束后,各考评小组要对各责任单位的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告材料要以事实为主,扣分项目要说明具体原因。考评小组在考评过程中,对学校年度综治工作做出突出贡献需要加分的单位,由考评小组提出建议,提交校综治办核实后,经校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校综治办对考评结果汇总后,提交校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2013年度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优秀、合格、“一票否决”及限期整改单位。
附件:1、综治工作检查考评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综治工作检查考评时间和考评单位安排
3、2013 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比标准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