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室友间的投毒案余波未平,现又出现一起“亚硝酸盐”投毒案。1月14日,广西某艺术院校两名同一宿舍的女生突然出现中毒现象,经送医院检查,是亚硝酸盐中毒。两女生的室友曹某落网后称,她因受不了嘲讽欲服毒自杀,不慎将亚硝酸盐掉入饮水机里。2月14日,曹某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已被批准逮捕。
看到这则新闻,让人想起了一些友网以前在网上发的贴。一句“感谢室友不杀之恩”,联想时总有说不出的滋味。同学之间,咋会这个样子?其实,同学就是同窗“学”习的伙伴,一旦同了“学”,就是一辈子的“同学”。同学的概念,有时很抽象,但彼此间的“纯真”却是那么的具体,真实的情愫、甜美的温馨、回味的无穷、集体的记忆,都已浸入了血液中、融入了生命里。同学,这精神上的血亲早已超越了亲爱的兄弟姊妹。
也正是因为拥有了“同学”这个称谓,我们才说“勿相煎”。所谓的“相煎何太急”,那是曹丕继位当了皇帝,因嫉妒曹植的才华,唯恐他争夺王位,想找个借口将曹植杀害,这是骨肉之间的相残。
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行为准则的内容之一。友善,本应是同学之间亲近、和睦相处最基本的元素。因受不了嘲讽欲服毒自杀?如一死了之,那也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你的呼吸权是父母给的。也就是说,你还没有资格剥夺父母给的呼吸权,自己能做的就是对自己生命的尊重。同样的道理,“不慎将亚硝酸盐掉入饮水机里”有剥夺它人呼吸权之嫌疑,这权利你能拥有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