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寒假、春节期间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校综治办已于2015年12月28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校综治办[2015]28号)。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现将有关值班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安排好节假日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带)班制度,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于每日下午17:00时前,用座机值班电话向保卫处报告当天值班情况,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
3、请各单位将座机值班电话号码及值班安排表电子稿,于1月28日前通过OA发送保卫处杨建发邮箱。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8120110
校 综 治 办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