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实完善综治信息系统数据,根据上级综治部门有关要求,各辖区责任单位需将“户籍人口信息”、“流动人口信息”及“住房信息”有关数据,按照江西省综治信息平台系统统一格式批量导入该系统。为切实做好我校综治信息平台的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综治信息化建设,是新形势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和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的基础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综治信息化建设,将信息采集作为综治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二、有关要求
1、信息采集工作内容多、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按照《填表说明》(见附件)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2、信息采集表格中带有*号的单元格,为必填数据。
3、信息采集表格一次录入最多1000条信息,若超过1000条数据的,需要分多个excel文件;如需分为多个excel文件,请另存为其他excel文件后再上传。
4、填报过程中,请勿直接从其他文档中复制数据,这样可能会使数据格式错误,从而导致无法完成下一步的数据填报。
5、信息数据采集对象,包括所有在校的本科生、研究生,按年级由所在学院负责采集。2017年起,每年入学的新生信息按照此要求及时采集上报。
6、根据辖区管理要求,青山湖校区的学生不在信息采集范围之内。
7、根据上级综治部门要求,各辖区单位要求在10月5日前完成所有信息采集工作。请各学院务必在10月1日前,将本学院采集的信息登记表发送保卫处杨建发OA邮箱。
8、综治平台信息采集工作作为年终综治考评的重中之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对未能如期完成信息采集上报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附件1:户籍人口信息登记表
附件2: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附件3:住房信息登记表
附件4:户籍人口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
附件5: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
附件6:住房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
校 综 治 办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