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6-10-17 浏览次数: 900

各单位:

    秋季开学后,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加大校园业务力度。部分不良网贷平台通过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超前消费甚至为此背上高利贷。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网贷风险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营造网贷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氛围

1、在每栋学生宿舍、主干道悬挂网贷风险防范宣传横幅。(责任部门:保卫处、青山湖校区管理办公室)

2、要利用校园网站、广播、“两微一端”(官方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加强警示教育。“两微一端”制作不少于二期。(责任部门:宣传部、团委、各学院)

3、制作网贷风险防范宣传展板,集中一个时间段在青年文化广场、各食堂和学生宿舍进行宣传。(责任部门:商学院、科技学院)

4、各单位在本单位互联网主页上不少于一次关于网贷风险防范的宣传。

二、做好校园网贷教育引导工作

各学院要对广大学生开展主题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培养勤俭意识,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帮助学生制订消费计划,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加强日常排查,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宣传、财务、网络、保卫等部门要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的拓展情况。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党员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已经参与网络借贷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

三、做好校园网贷风险防范工作

各学院要教育学生增强防范意识,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作为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提升防范能力,教育引导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普及信贷知识,会同金融机构、网贷监管机构、网络安全等部门组织举办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金融信贷和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

学工部门加强资助宣传,切实提高奖助学金及相关贷款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使那些需要资助,特别是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都能够明了政策、清楚办理流程。完善资助体系,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管理和制度支撑,建立健全既有共性需求、又能体现个体差异的资助体系,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筹集专项基金,满足学生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发展性需求。拓展资助渠道,积极探索建设和发展校园社区银行,为学生提供渠道畅通、手续便捷、利率合理的金融借贷服务,满足学生临时性需求。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从即日起至12月中旬,利用一段时间,面向广大学生,特别是新生集中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工作

2、学院党委书记为此次专项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保卫处、青山湖校区管理办公室要加强校园巡逻防范,对发现张贴的贷款小广告要及时予以清除。

4、新闻信息中心要密切关注舆情,加强监控,发现不良信息要及时删除。

5、此次专项教育工作,将作为年终综治考评的必查项目。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抓紧落实。

6、请各学院将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文字稿、摄影图片等资料,于1129日前通过OA发保卫处杨建发信箱。

 

 

    

                                    校 综 治 办

 

                                 201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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