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省教育厅转发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通报2016年全国教育系统火灾情况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现转发各单位,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汲取2016年全国教育系统火灾典型案例和南昌“2·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从维护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会议和文件要求,认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全面清剿火灾隐患。各单位要结合开学初的安全检查,再一次组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着重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日常防火巡查工作、消防安全教育的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学生宿舍、教工周转房、实验室、教室礼堂、食堂餐厅、图书馆及各类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的问题隐患,全面清查学生宿舍使用违章电器、私搭乱接电线及点蜡烛、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情况。要确保校内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坚决拆除窗台、阳台等部位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严禁在使用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三、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各单位要结合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校刊校报、墙报展板、班团队会等形式,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注重运用重特大火灾事故等典型案例,广泛深入地开展警示教育,开展消防灭火、逃生演练,增强校园火灾防范处置的能力水平。
校 综 治 办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