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简称《工作指南》),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工作,现将《江西师范大学工作指南》(简称《工作指南》)印发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认真组织好学习。各单位要把《工作指南》作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纳入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对从事学校安全工作,特别是单位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员要开展学习研讨,切实熟悉《工作指南》的内容要求。
二、要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工作指南》分为“二级指标”、“具体要求”、“检查形式和内容”三大项,每项都有具体的条款,明确具体且有很强的操作性。各单位要逐项逐条对照《工作指南》,完善设施,建章立制,严格管理,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明确落实 《工作指南》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制定工作方案,出台实施意见(办法),开展督促检查。学校综治办、消防工作委员会将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将落实《工作指南》纳入2017年综治工作年度考核。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消防安全工作指南
校 综 治 办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