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今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二个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增强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稳定,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并于“4.15”前后集中开展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系统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加大对《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使师生员工在教育活动中普遍掌握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2、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通过张挂横幅、主题展板、宣传栏、专题讲座、国家安全知识竞赛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
3、加大国家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要利用校园网站、广播、“两微一端”(官方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积极营造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
4、学校综治办将于4月15日联合上级有关部门,在青年文化广场举办“国家安全日”主题宣传展,届时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前往观展。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教育,精心设计,统筹安排,广泛动员,认真实施,把集中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充实教育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6、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终学校综治考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请于4月30日前电子稿发送保卫处杨建发OA邮箱。
校 综 治 办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