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江西师范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05 浏览次数: 190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赣教稳定字[2017]9号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校园“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今年6月在全校开展校园“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校 综 治 办

 

                                                            201762

 

 

 

 

         2017年江西师范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校园“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就2017年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江西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师生广泛参与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步加强安全法治观念,落实安全责任,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为促进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校园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奠定坚实基础。

一、           活动时间

201761日至630

三、活动内容

()开展教育安全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省教育厅“全省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江西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校园网贷整治、学校及周边交通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采取专题讲座、公开授课、组织发放校园安全教育读本、观看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通过师生访谈、家校协通等具体工作,宣传校园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师生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普及安全法制理念和提升安全能力素质。

()开展校园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结合“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组织开展以“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为主题的校园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当天在瑶湖校区青年文化广场设立咨询台,安全宣传由校综治办统一组织实施。其中:

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主题展板由保卫处承办;

防溺水主题展板由初等教育学院承办;

危化安全主题展板由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承办;

食堂安全、生活安全主题展板由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承办;

青山湖校区活动开展由青山湖校区管理办公室承办。

同时,各学院要通过开设专版专栏、微信微博互动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一是事故警示教育。各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师生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事故资料片,引导师生员工深入吸取事故教训;同时,张挂、张贴宣传标语和图片,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二是安全管理培训。各单位要以校园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大范围的校园安全培训。重点加强师生员工特别是新入职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应急救援演练。各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有重点地组织校园安全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专项演练和校园预案演练,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校综治办[2017]17号《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和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开展中小学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调研活动。附属中学、附属小学要结合实际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深挖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稳定因素,积极想办法出主意,为学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出谋划策。

四、活动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校园“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校领导为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校园“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担任。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动员部署,确保此次活动有序开展。

()强化教育宣传。各单位要积极发挥校园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活动策划,扩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教育宣传氛围。

()注重活动实效。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创新活动方式,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总结推广活动成绩和经验,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分别于68日前和73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活动开展影像资料报送保卫处。

活动期间,请各单位联络员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联系人:杨建发,联系电话:88120878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人命关天,安全至上

2.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4.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8.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9.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0.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2.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3.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4.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15.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1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8.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19.企业要效益,安全是第一

20.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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