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和案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赣教办函[2017]72号通知精神,决定今年继续在全校开展学生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17年入学的本科新生。
二、主要内容及形式
集中教育活动以江西省学校安全保卫学会编写的《我的平安我做主—大学生安全教育读本》为依据,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防踩踏、防溺水、防毒品、反邪教、防暴恐、防盗抢、防诈骗、防传销、防疾病和自然灾害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和实际演练为重点,通过课堂教学、组织演练、养成教育、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入学新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我的平安我做主—大学生安全教育读本》由教务处统一订购下发。
三、方法与步骤
集中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中旬—7月中旬)。各学院针对当前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安全教育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活动方案,要将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列入2017年下学期课程设置规划,纳入教学内容,制定教学计划,保证课时。同时,要抓紧师资培训,充分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教育(9月上旬—11月上旬)。各学院围绕集中教育活动的重点,按照教育活动方案和教学计划,通过课堂教学、广播网络、组织演练、制作展板、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充分利用课内、课外时间,大力开展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活动。
第三阶段:效果检测(11月上旬—12月中旬)。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组织新生参加考试,对集中教育活动效果进行检测。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开展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是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确保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精心组织。
2、各学院制定的安全教育活动方案请与7月1日前报送保卫处杨建发OA信箱。
3、集中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终综治考评内容之一。
校 综 治 办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