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校综治办《关于印发《2017年江西师范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2017〕18号要求,信息化办公室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现就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观念,落实安全责任,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为促进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校园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第一时段是宣传学习教育阶段(6.1-6.10),要求各科室积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第二时段是安全自查阶段(6.10-6.20),信息办在6月19日如期完成了单位自查自纠任务。各科室对单位内部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开展消除工作。第三时段是总结整治阶段(6.20-6.30),进一步加强安全法治观念,落实安全责任,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为促进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校园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奠定坚实基础。
四、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采取校园安全教育专题讲座、观看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使安全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广大教职工心中。
(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对信息办办公区域、机房、主设备存放场所等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