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校综治办〔2017〕18号关于印发《2017年江西师范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强化全处职工安全教育观念,提高安全意识,特制定我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大力宣传、教育提高全处职工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活动主题进行策划,达到扩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强化“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理念的实际效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处长肖忠民为组长、副处长李海军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我处 “安全生产月”活动,研究活动相关事项,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有效地开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具体活动安排及要求
(一)宣传强化全处职工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栏、组织观看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片等,广泛宣传消防、交通等方面的法律规章和安全常识,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讲座。与交警队联系,开展一次面向留学生的交通安全讲座活动。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对外教宿舍、留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
五、活动要求
1、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处长是我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责任及安全教育当做总抓手,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创建平安校园。
2、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处日常管理和安全活动月的集中教育,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将短期的有效的应急措施和做法转化为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致力于培养全处职工的安全意识、规范行为和文明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