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综治办〔2017〕18号关于印发《2017年江西师范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6月1日-30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江西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师生广泛参与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步加强安全法治观念,落实安全责任,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为促进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校园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的意义
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学习和宣传,使广大师生员工增强法律意识,强化广大师生自觉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进一步提高领导责任意识和综治专兼职干部的能力素质,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推动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三、活动内容
(1)召开全部教职工主题会议,使安全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教职工心中。
(2)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网络平台和张挂、张贴宣传标语、图片等形式开展校园安全警示教育,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3)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对办公室、国旗班军乐团仓库、消防设施、供电设备和教研部周边环境等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和方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
2、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安全传月活动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及时将活动月期间的工作开展情况报校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