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促进我公司安全工作,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增强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努力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江西师范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校综治办[2017]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参照《2017年江西师范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干部职工的安全红线意识,为促进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校园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为使这次活动顺利开展,我公司决定成立2017年“资产经营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相关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王飞军
副组长:陈文菁
组员:彭莉、丁学秋、毛国红、李峰、汪彦敏、朱文娟
四、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6月1日—6月10日)
1、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
2、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观看校园安全宣传片;
3、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切实做到“防范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责任人、应急预案”五个落实,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二)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6月11日—6月30日)
以此次“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治,对公司自己整治不了的,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寻求解决。
1、公司内部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所管辖校产店面、青山湖校区运动场馆、大礼堂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
3、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情况。
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以保证校园环境安全稳定。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重要平台,要把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力求通过广泛深入、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宣传活动,增强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按照校综治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并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重点开展自查自纠,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集中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4、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7月3日前报校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