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校综治办〔2017〕9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江西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师生广泛参与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法治观念,落实安全责任,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为促进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校园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教育安全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省教育厅“全省中小学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江西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校园网贷整治、学校及周边交通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采取专题讲座、公开授课、观看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片、组织发放校园安全教育读本等多种形式的宣传,通过师生访谈、家校协通等具体工作,宣传校园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师生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普及安全法制理念和提升安全能力素质。
(二)开展校园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结合“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积极参与以“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为主题的校园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一是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师生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事故资料片,引导师生员工深入吸取事故教训;同时,张挂、张贴宣传标语和图片,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二是安全管理培训。学院以校园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大范围的校园安全培训,重点加强师生员工特别是新入职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三是应急救援演练。学院积极参与学校组织校园安全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专项演练和校园预案演练,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四)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格按照校综治办【2017】17号《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和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动员部署,层层开展活动督导检查,保证活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教育宣传。积极发挥学院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活动策划,扩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教育宣传氛围。
(三)注重活动实效。学院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创新活动方式,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总结推广活动成绩和经验,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院办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活动方案、总结材料及活动影像资料,于7月1日前报送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