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切实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校综治办〔2017〕18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江西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师生广泛参与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法治观念,落实安全责任,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为促进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校园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教育安全主题宣讲活动。学院通过专题讲座、学院例会、系教研室活动、主题班会、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会议等形式组织师生观看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片,抓好全院师生的法纪安全教育,推动师生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普及安全法制理念和提升安全能力素质,重点抓好和引导毕业生文明、安全离校,教育引导全院师生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确保单位和个人自身安全。
(二)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活动。结合省教育厅“全省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江西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校园网贷整治、学校及周边交通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和 “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学院利用横幅、宣传专栏、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
(三)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学院从近期典型事故中吸取教训,对可能造成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学院各办公室、资料室、机房、实验室、保管室、学生宿舍等场所的安全责任由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人员对校园治安、消防安全、宿舍安全、实验室教学仪器等方面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并做好有关情况记录。对排查出的问题,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及时研究协调,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重点问题做到有专人负责,有应对措施。
1、校园治安
检查内容:突出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排查
2、消防安全
检查内容:以宿舍、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一是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消防设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防火巡查制度等;二是消防设施安全情况,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等。
3、宿舍安全
检查内容:学生宿舍用电、用水安全情况,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4、实验室教学仪器、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安全
检查内容:以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设施设备是否检验合格,运行状况是否良好。重点部位自动监控、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电梯等有无使用许可证,是否经过定期检测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
5、集体活动安全
检查内容: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夏令营、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活动实效。学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组织成立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点督查人员安全意识是否建立、物防技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是否排查整治等;按要求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