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江西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师生广泛参与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根据校综治办[2017]18号关于印发《2017 年江西师范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创建安全、祥和、进取、向上的学校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
二、 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附中“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东华
副组长:丁国强、龙建胜
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丁国强 副主任:龙建胜
成员:谢禹、毛珂、龚小平、孙一春、徐设政、谢小军(女)。
三、 时间安排
1、 准备阶段:6月1日——6月5日
2、 实施阶段:6月6日——6月30日
3、总结阶段 7月1日——7月3日
四、 宣传内容
1、开展教育安全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省教育厅“全省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江西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2、开展校园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结合“6.16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组织开展以“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为主题的校园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4、宣传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学习解决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典型经验;维护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构建和谐校园;维护校园安全,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
5、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教育师生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创建平安校园的知晓率、满意度。
6、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加强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及自我防护能力,丰富防灾减灾知识。
7、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8、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加强学生自我防护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学会简单的急救常识。
五、 活动内容
1、 以创建平安学校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我校宣传月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综合治理执行小组牵头,组织师生观看法制教育片,强化宣传效果。
2、 加强政治思想道德、法制和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橱窗、黑板报、图片展、国旗下讲话等宣传阵地,以鲜明具体、生动形象的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素质和法制观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 进一步开展对“双差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杜绝学生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学生,积极争取家庭、社会和政法部门的配合,立足校内帮助教育,不开除学生,不把问题和矛盾推向社会。
4、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把学校安全工作贯穿在学校工作的全过程。
5、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抵制腐朽文化和邪教的侵害,为广大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6、 由安全生产月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牵头,按时检查各教室、办公室的用电安全;维持校内及校门口的交通秩序,保证教室安全,交通安全。坚持不懈地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学校无重大安全事故出现。同时配合总务处负责好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电气与消防安全、校舍与固定设施设备安全、财物安全等。
7、 建立奖惩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师生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挂钩。
六、 宣传要求
1、 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动员全校师生参与安全生产的宣传,制定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
2、 突出主题,形式多样。安全生产一定要主题鲜明,要将“活动内容”中所列的宣传事项逐一量化。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教育全校师生,落实防范措施。
3、 讲究效果,建立机制。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宣传月”的成功经验,通过宣传月建立全年性安全生产宣传机制,使安全生产宣传成为附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