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29 浏览次数: 127

各单位:

当前,正值汛期,暑假也即将来临,师生外出活动增多,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当前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假前安全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对师生普遍进行一次食品卫生、防火、防盗、防溺水和预防雷电、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要注意放假回家、返校途中的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假期外出旅游、探亲时,要尽量结伴同行,选择安全措施得当的景点游览;要特别加强防抢劫、防人身伤害教育,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

二、积极做好安全自查和防范

各单位要进一步结合校综治办[2017]6号《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校综治办[2017]17号《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校综治办[2017]18号关于印发《2017年江西师范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校综治办[2017]21号《关于在全校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校综治办[2017]22号《关于组织开展“守护90”消防平安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以“化解矛盾纠纷、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核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安全管理漏洞。排查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研究解决方案,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校园绝对安全。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对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贵重教学科研设备、档案、机要文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安全措施;对财务重地、物资仓库、保管室、危险品保管场所、实验室等地要检查督促关好门窗、管好水电;学生宿舍、食堂要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工作,严防失窃和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暑假期间单位领导要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瑶湖校区、青山湖校区保卫部门要严把校园门卫关,切实加强校园的巡逻防范,尤其要做好护校河、水塘、池塘等水域的巡查工作,严防校内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活动管理工作

要切实加强暑期举办各类培训班的管控工作,组织活动必须事先按学校规定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好周密的计划和应急预案,活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坚决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校党办字[2017]18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值班制度》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假日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每日下午 1700时前向校综治办报告当天值班情况。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

各单位暑期值班安排通过 OA报送保卫处杨建发邮箱。

 

 

 

 

                                                           校 综 治 办

 

                                                          201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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