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将赣教电传字[2017]77号《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校 综 治 办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