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27周年。为持续推进平安师大建设,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参与支持综治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校园治理氛围,根据赣政法明电[2018]12号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在3月份,开展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共建共享平安校园”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1、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
2、校园快递、交通安全、危爆易燃物品等重点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3、大力宣传依法打击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严重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例。
4、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工作成效。
5、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的有关做法,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和疏导、缓解办法。
6、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先进事迹。
7、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经验做法。
8、学习贯彻校党字[2018]9号《江西师范大学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
二、宣传形式
1、要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学生班会等时间,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切实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3、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学院、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采取图片、视频、动画、微博、微信等方式,持续宣传报道本单位开展平安建设的鲜活经验;通过张挂横幅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板报专栏、开展文艺演出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知晓率;组织师生参与平安建设征文活动、手抄报比赛、综治维稳知识竞赛等方式,推动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
4、各单位综治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参与综治宣传活动。结合活动内容,认真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进行一次细致的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5、校综治办拟定于3月17日-18日,在青年文化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主题展板由校综治办制作展出。届时,各学院可组织学生前往观展。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学校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要求,认真制订本单位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推动综治宣传月活动的有序开展。
2、宣传月活动由校综治办统一组织实施,瑶湖校区集中宣传活动由保卫处负责安排,青山湖校区集中宣传活动由青山湖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共青校区集中宣传活动由科技学院负责安排。其他各单位根据要求,在本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机关处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多个部门一并组织宣传。
3、各单位将活动方案、总结及活动开展的图片等资料,于4 月5日前通过OA 办公系统发送保卫处杨建发信箱。
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将列入年度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附件:综治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
校 综 治 办
2018年2月27日
附件:
综治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
1、积极营造平安师大,全面构建和谐社会
2、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建设
3、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方针,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校园平安建设
5、举全校之力,集师生之智,把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
作推上新台阶
6、平安师大人人爱,有你参与更精彩
7、强化安全意识,创建平安校园
8、夯实综治基层基础,筑牢治安第一道防线
9、“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构建校园治安防控
体系
10、强根固基抓防范,维护治安保平安
11、群防群治创安宁环境,同心同德建美好校园
12、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
13、发展经济是政绩,保持稳定也是政绩
14、创一流治安环境,兴发展第一要务
15、强化综合治理,争创平安师大
16、社会治安关系千家万户,综合治理重在众人参与
17、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共创和谐平安校园
18、创平安人人动手,构和谐处处包容
19、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感
20、创建平安校园人人参与,维护和谐稳定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