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29 浏览次数: 1213

 

各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师生外出活动增多,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赣教电传字[2018]44号《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学校当前和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放假前夕集中开展一次假前安全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对师生普遍进行一次旅游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和预防雷电、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扎实做好安全自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暑假前夕,各单位要进一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以“化解矛盾纠纷、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核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安全管理漏洞,排查工作要切实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在放假前要迅速组织整改,对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安排专人跟进,明确完成时限,认真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校园绝对安全。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对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贵重教学科研设备、档案、机要文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安全措施;对财务重地、物资仓库、保管室、危险品保管场所、实验室等重点要害部位检查督促关好门窗、管好水电;学生宿舍、食堂要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工作,严防失窃和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要了解掌握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情况,对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作出妥善安排,加强服务管理,防止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其它校外零星房产的主管部门、具体管理单位,要认真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无事故。暑期各单位领导要不定期地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瑶湖校区、青山湖校区、共青校区保卫部门要严把校园门卫关,切实加强校园的巡逻防范,特别要做好护校河、水塘、池塘等水域的巡查工作,严防校内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活动管理工作

要切实加强暑期举办各类培训班的管控工作,组织活动必须事先按学校规定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好周密的计划和应急预案,活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坚决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校党办字[2017]18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值班制度》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暑期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每日下午 1700时前向校综治办报告当天值班情况。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

各单位暑期值班安排通过 OA报送保卫处杨建发邮箱。

附件:赣教电传字[2018]44号《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 综 治 办

 

                                                               201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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