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对所属人员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各学院要切实组织好学生特别是新生的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班会、下寝室走访、集体谈话和个别谈心等形式,重点进行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人身伤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检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前的安全隐患检查,在秋季开学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再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工作,将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或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列为检查、防范的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因就业压力、考试违纪、心理异常、情感纠纷等问题而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点人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工作,落实具体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出问题。认真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假节日期间要加强安全巡查工作,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违规使用电器,禁止留宿外人和在寝室酗酒、赌博。提醒人员外出必须关闭门、窗、水、电、气,确保安全。
三、严格落实好节假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校党办字[2017]18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及上级有关精神,认真落实好假期值班,履行好值班职责。遇有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快速反应、稳妥处置。
校 综 治 办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