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根据校党办字[2018]11号关于转发《江西师范大学201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学校定于11月26日开始,对各责任单位2018年度综治工作进行考评。同时,省综治工作考评即将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校内考评及迎接省综治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本级综治工作考评方式
1、2018年度学校综治工作考评按照近几年的考评模式进行,即:不安排人员现场考评。考评的时间截止为2018年12月31日。
2、各责任单位按照校党字[2018]85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2018年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要求(附件1),逐项逐条进行自查,并按照要求整理好工作台账,以备省综治工作考评组抽查。
3、各责任单位对照《江西师范大学2018年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自查自评表》(附件2)进行自查、评分。《自评表》电子稿、纸质稿(须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于12月7日前报送校综治办。
4、各计分职能部门根据《江西师范大学2018年综治考评部门计分表》,对各责任单位年度综治工作按照分值进行评分。《计分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于12月10日前报送校综治办。
5、校综治办根据各责任单位平时上报的各类台账及校综治办发文需上报的材料进行统分。
6、校综治办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协查统分。
7、汇总后的考评结果上报学校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迎接省综治工作考评事项
2018年度省综治考评工作将于12月上旬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我校的综治迎检工作,各单位按照校党字[2018]85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2018年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要求,逐项逐条、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迎检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将下列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送校综治办。
1、2018年度综治工作要点。
2、2018年度综治工作总结。
3、本单位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小组机构。
4、2018年度本部门逐级签订的综治工作责任书(复印件)。
5、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其他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履行综治责任情况述职报告。
6、预防和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预案。
7、2018年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总结。
除第3、4项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纸质稿外,其它材料电子稿发送保卫处杨建发OA信箱。
三、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按照要求落实好各类台账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2、省综治工作考评组到校考评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考评组将抽查两个二级单位,各单位要提前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凡省综治工作考评组抽查到的单位被扣分的,校内考评将取消该单位的评先资格。
联系人:杨建发,电话:88120878、13607065105。
附件1:校党字[2018]85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2018年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
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2018年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自查自评表
校 综 治 办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