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关于转发2018年江西省<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03 浏览次数: 429

 

各单位:

2018121日至7日为全国第二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根据赣教稳定字[2018]12号关于转发《2018年江西省<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请各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校综治办拟于近期统一制作宣传展板,在先驌楼大厅展出,请各单位组织师生前往观看。

附件:赣教稳定字[2018]12号关于转发《2018年江西省<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校 综 治 办

 

                                                      2018123

 

 

 

                         赣教稳定处函〔2018) 12 号


           关于转发《2018 年江西省<安全生产法>
                  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安稳科(办),各高校、厅属各院校保卫处: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 2018 年 12 月 1 日至 7 日为全国第二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2018年江西省<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转发你们,请各地各校根据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各地各校活动情况总结、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请于 12 月 17 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联系人:卢铁松;联系电话: 079 1-8 67 6 52 5 7 ; 电子邮箱:10518562150qq. corn.

 

 

                             江西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

                                     2018年11月30日

 

     2018年江西省《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增强全民安全法制意识,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从2017年起,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至7日)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为在全省范围开展好第二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一7日)。
    二、活动主题
    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进依法治安再上新台阶,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营造健康稳定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四、活动内容
    (一)集中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学习的主要内容:以12月1日实施的《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为抓手,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以及有关灾害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可从省厅门户网站“法律法规”栏下载),并结合《宪法》宣传日开展有关学习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座谈讨论和专家报告等方式,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做到先学一步、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运用;要采取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等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中层干部和一线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运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或竞赛等活动,发布推送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学习的热情与积极性。省应急管理厅将于12月3日至7日在“江西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并对
地区参与情况进行排名;12月 3日至6日,组织全省应急管理(安监)系统分类学法考试。
    (二)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各市、县要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活动,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咨询台,采取专家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读物、举办成果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现场受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投诉,征集公众关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和行为自觉。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对“扫雷”行动和“清零”行动进行全面认真“回头看” ;二是加强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推应用;三是继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四是大力培育和扶持安全文化建设的示范企业。

(四)集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期间以案说法,采取专家在线访谈、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解读事故和案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各级主流媒体和主管媒体集中跟踪一次检查执法活动,生动讲好安全生产执法故事,现场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树立安全监管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热情普法的良好形象。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七进”活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宣传《宪法》、灾害应急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社会面全覆盖,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组织开展好第二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二)加强宣传报道。要广泛发动本地区主流媒体积极刊发宣传周活动消息、工作通讯和专题报道;组织主管媒体、网站、新媒体平台开辟宣传周专题、专栏,面向行业领域开展细致深入报道。
    (三)加强总结提高。宣传周活动后,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总结经验和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提高,并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或单位开展宣传周活动情况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龚雅靖,电话:0791-85257372,电子邮箱:gyj画xsafety.gov.cn0
    附件: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
项目 数量 备注
开展现场宣传 ——场次,参加活动人次
印发宣传品 ——种,一多于。
组织普法宣传 ——场次,参加培训人员 人。
参加知识竞赛 参赛人数一一人.
制作展板 一一块。
在报刊杂志、网站设置专栏,刊发专题文章 设置专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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