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赣教稳定字[2019]12号《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6月份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主题,以危险化学品、防溺水、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为重点,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师生广泛参与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促进校园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庆祝建国70周年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校园安全主题宣讲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校园安全大讲堂”、“安全形势公开课”、“共上一堂安全课”等宣讲活动,采取专题讲座、公开授课、“微课程”和发放校园安全教育读本、观看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不断推动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的提升。要进一步加强针对性教育,附中、附小要专题开展夏季防溺水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家长的经常性提醒,配合做好地方社会层面的防溺水安全宣传。各学院要开展毕业季主题教育,加强毕业生的心理咨询辅导,及时有效地帮助学生缓解因毕业考试、就业及情感问题等方面带来的压力。
(二)开展校园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重点宣传实验室(危化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食品卫生、心理健康等安全常识。瑶湖校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由保卫处统一组织实施,拟于6月20日在瑶湖校区青年文化广场设立咨询台、展示宣传展板;青山湖校区、共青校区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分别由青山湖校区管理办公室、共青校区科技学院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将安全生产宣传内容与数字媒体平台进行融合,通过横幅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开设专版专栏、微信微博、QQ群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一是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各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师生员工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引导师生员工深入汲取事故教训,提升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二是开展安全管理培训。各单位要以校园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师生员工特别是新入职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三是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吸取方大特钢事故教训,修订完善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要以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有重点地组织校园安全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专项演练,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特别是实验室教学、管理的一线教职人员,要在演练过程中强调标准化、规范化操作,切实提高第一时间正确、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嘉宜公司“3.21”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教训,全面普及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化的宣传贯彻,提高师生和教职员工危险化学品方面的安全意识。要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排、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健全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有效防范遏制实验室、危化品的安全事故。
(五)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后勤保障处要加大食品卫生监管力度,对食品原材料的储存管理、食品原材料三证、菜品留样、餐具消毒、操作流程等进行专项检查,防止食物过期、变质,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和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担任),负责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动员部署,确保此次活动有序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按照学校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关心学生安全、参与学校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活动实效。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紧密结合起来,聚焦危险化学品管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和防止食物中毒等学校安全工作,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步推进其他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于6月16日前报送活动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综治联络员于每周二报送本单位上一周开展活动的相关工作材料、影像资料(电子版),重大活动随时报送。7月3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联系人:彭小院,联系电话:88120119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校 综 治 办
2019年6月13日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4、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5、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师生福祉
7、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8、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9、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0、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3、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4、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5、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6、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8、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9、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0、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1、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2、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3、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4、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5、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