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夏季学校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16 浏览次数: 758

各单位:

近期,因气候高温干燥,容易引发因电器、线路或使用违章电器而引发的火灾。为确保校园消防安全,结合当前开展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宣传暨“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学生宿舍内违章电器的管理

(一)违章电器的界定

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的相关规定:

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2019年)第五条:“用电管理:(1)住宿学生用电实行以寝室为单位定额配给,超额自费。(2)严禁使用除空调、电扇(学校配备)电吹风(每寝室限一个)饮水机(寝室限一台)电脑、手机充电器、桌面台灯以的电器。3)严禁增加、拆除、变更宿舍内公共电器设施;严禁私自安装插座、床头灯电线;不得在床上使用高压电器;严禁私拉网线,私自安装无线路由器等弱电设施。”

(二)室内摆设违章电器的界定

凡违规电器必须包装收拾好,不得摆放在外,电器摆放在外的视同使用。

(三)加强宿舍消防安全检查

各学院要对学生宿舍违章使用电器情况进行自查,并广而告之我们的同学将违规电器包装收拾好,不得摆放在外。

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公司将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校规处理。

二、各单位切实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一)强化消防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吸取近年来校内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召开会议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强化火灾防控,确保校园平安

1、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同时,开展消防及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定期对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机房等重点部门的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进行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隐患有整改”,确保各类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后勤保障部门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办公大楼、礼堂(多功能厅)、锅炉房、配电室、六小店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进行检查,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三)强化消防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1、各单位要针对校园消防及用电安全防范特点,围绕“认识火灾、预防火灾、自救逃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疏散演练。

2、要利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介,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3、利用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扩大消防知识传播覆盖面。

 

 

 

                                            校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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