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 2020-09-15 浏览次数: 414

近期,省内外高校连续发生火灾。如:9月13日凌晨3时许,上海某大学一宿舍楼西侧露天临时堆放的垃圾桶发生火灾。所幸及时发现,消防救援部门迅速赴现场处置扑灭、疏散楼内其余学生,火险未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原因正在调查。

当前天气转凉,又值开学季,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现象增多。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事项提示如下:

一、强化学生宿舍内违章电器的管理

1、违章电器的界定

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2019年)第五条:“用电管理:(1)住宿学生用电实行以寝室为单位定额配给,超额自费。(2)严禁使用除空调、电扇(学校配备)、电吹风(每寝室限一个)、饮水机(每寝室限一台)、电脑、手机充电器、桌面台灯以外的电器。(3)严禁增加、拆除、变更宿舍内公共电器设施;严禁私自安装插座、床头灯电线;不得在床上使用高压电器;严禁私拉网线,私自安装无线路由器等弱电设施。”

凡违规电器必须包装收拾好,不得摆放在外,电器摆放在外的视同使用。

2、加强宿舍消防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对学生宿舍违章使用电器情况进行自查,并广而告之我们的同学将违规电器包装收拾好,不得摆放在外。

二、严格校内火源的管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校内商铺禁止储存、销售各类烟花爆竹、孔明灯。

2、校内不允许焚烧物品。

3、烟头虽小,火患无穷,不随意丢弃未熄灭烟蒂。

4、校内需使用明火作业时,请提前到保卫处及相关单位进行申请备案,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三、加强消防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1、各单位针对秋冬季校园消防安全防范特点,围绕“认识火灾、预防火灾、自救逃生”的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疏散演练。

2、要利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确保最大限度扩大消防知识传播覆盖面。

 

             校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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