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也是“八一南昌起义”和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90周年,江西势必将成为全国纪念活动的主阵地。做好这个时期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根据省教育厅赣教办函[2017]104号《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守护90”消防平安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守护90”消防平安行动(以下简称“平安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6月20日起至8月5日结束,紧密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奋战50天,集中开展此次平安行动,努力实现“三个坚决确保”工作目标,即:“平安行动”期间,坚决确保学校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纪念活动举办期间,坚决确保纪念活动举办地城区不发生校园火灾事故;坚决确保纪念活动举办互动场所及周边可视范围不冒烟、不起火。
二、任务措施
(一)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前期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夏季百日安全专项活动”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强化对学生宿舍、教学楼、礼堂、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严格执行“三条铁律”: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联合有关部门,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临时查封、关停等执法手段;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一律挂牌督办。同时,加强与地方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和联防联动,持续组织开展“四清一查”,全力消除学校违规住人、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及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现象。
(二)落实重点防控措施。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六加一”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落实自防自救措施。“平安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彻底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平安行动”期间的防范措施,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实现100%排查,并逐一登记。纪念活动期间,要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学校及周边消防安全检查的频次,强化对火灾隐患的治理,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纪念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三)推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当前,电气火灾已经成为影响火灾形势的主要因素,电气火灾起数、伤亡数占到火灾总量的3成以上。后勤管理部门要严把购置、安装电气产品的质量关,严查电气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用电安全制度不落实、用电超负荷、电气线路维保不到位等问题。同时,要不断提升电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四)全力打牢消防基础。要进行一次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研判,紧盯消防安全薄弱环节、认真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要进一步推动各项基础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快消防基础建设的进度,落实“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应急响应要求。消防安全创建活动,将被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
(五)加强消防宣传培训。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工作,不断浓厚活动氛围。要加强教职工消防安全培训,强化安保人员救火救灾专业训练,组织师生开展重点场所救灾演习演练。在纪念活动举办期间,要积极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微博等信息手段,适时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提高整体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社会舆情研判,对火灾事故及时发布正面信息进行引导,防止恶意炒作,造成负面影响。对涉消舆情,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应对。
(六)加强暑假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把前期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放假前、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特点,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学生离校期间防溺水、学生假期往返路途安全以及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全面排查问题隐患,采取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纪念活动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细化完善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7月24日)。按照部署要求,组织落实火灾防范、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救援准备等工作,全面加强火灾防控。
(三)攻坚阶段(7月24日至8月5日)。组织督导检查,全面落实严管严控措施,确保活动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是全省乃至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活动。开展“守护90”消防平安行动,确保纪念活动期间学校消防安全稳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强有力的措施,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平安行动圆满顺利,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守护90”消防平安行动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守护90”消防平安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各项行动措施。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对行动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将责任追究落实在火灾发生之前。“平安行动”期间,凡是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
各单位“守护90”消防平安行动经验做法及工作总结(电子版)于8月1日前OA报送保卫处消防科。联系人:钟华,联系电话:88120119、13879149951。
学校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年度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校 综 治 办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