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检查各责任单位上半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落实情况,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根据校党字[2020]75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2020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及上半年校综治办下发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按照《2020年上半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自查表》内容,认真做好上半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自查。
上半年自查工作是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针对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健全完善综治工作台账,切实将本单位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做细做实。
各单位《2020年上半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自查表》、上半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总结,于7月10日前通过OA系统报送至保卫处刘明邮箱。
校综治办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