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园管理,优化校园环境,我校计划对一批废旧非机动车进行回收处置,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废旧非机动车回收处置项目
2. 回收标的:校园内长期无人认领、废弃的非机动车323辆。
3. 服务内容:包含车辆清运、拆解、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清运旨在消除消防隐患、净化校园。
4.情况说明:本项目回收车辆均为车身锈蚀、部件缺失、长期滞留的无主车辆,中标方需自行承担车辆残值波动风险,不得以车况不符为由弃标。
二、投标方资质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资处理等相关内容)。
2. 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
3.在项目未完成前,投标单位应与持证危废单位签订有效合作协议或委托合同。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三、回收过程合规要求
1. 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一次性完成所有车辆的清运离校工作,清运过程需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避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2. 车辆搬运、装卸过程中需采取防遗撒、防噪声措施,不得损坏校园道路、绿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造成校园设施损坏,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损失。
3. 涉及电动自行车电池(尤其是铅酸电池、锂电池)的拆卸、运输,必须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操作,严禁随意拆卸、丢弃或违规处置。
4. 运输车辆需符合当地环保及交管部门要求,运输路线需提前报备,不得在校园内及周边道路造成二次污染。
5.招标前统一组织投标方踏勘现场,明确车辆类型、数量及车身状况。
6.中标单位在清运时有义务接受校方全程监督或视频录像留存,清运过程中主动联系投标方安排2名师生代表现场见证。校方将开通监督电话,对回收范围有异议的,要在24小时内核实反馈。
四、后续车辆处理合规要求
1. 所有回收车辆必须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场所内进行拆解,严禁露天焚烧或随意堆放。
2. 拆解后的金属、塑料、橡胶等可回收物需分类销售给符合资质的再生资源利用企业;
3.重点要求:
(1)废电池(含铅酸、锂电)必须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并提供最终处置单位的接收凭证或转移联单;
(2)废机油、废轮胎等危险废物需严格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 中标方禁止转售回收物,严禁将回收车辆整车转售至二手市场或拼装后重新流入社会(电动自行车尤其需严控流向)。要求提供拆解视频并GPS水印存证,电池危废联单备查。
五、报价要求
1.报价单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应包含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价明细(单价及总价)等内容。
2. 投标人需拆分报价,分别报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回收价,总报价=自行车数量*对应单价+电动自行车数量*对应单价(其中电动自行车的对应单价应分项“车身/电池”明细)。
3.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为含税全包价,应包括车辆搬运、运输、装卸、处置以及可能涉及的环保处理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六、评标办法
在符合资质及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本次询价采用最高价中标法,即对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有效的投标人,按照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现场进行二次报价,直至确定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报价明显偏离市场合理区间、经校方质询仍无法说明成本构成的,视为无效投标,校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七、报名截止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15:00时组织有意向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再进行报价。
(二)材料要求:报价须严格按照采购方提供的响应报价要求规范填写、加盖单位公章,严禁涂改、删减关键内容。所有资料采用 A4 纸张打印装订,密封归档;档案袋封口处须加盖骑缝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一律按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1、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应能清晰地反映企业经营范围等情况(个体经营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户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报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6、回收车辆处理方案(含运输计划、环保措施、最终处置去向说明);
7、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如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8、报价一览表(按服务要求列出总报价);
八、付款方式与验收流程
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将全额回收款汇入指定对公账户:
组织机构名称:江西师范大学
入账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支行
银行账号:14314101049200022
银行联行号:103421031411
2.中标方凭缴费凭证签订合同。
3.项目完成后,中标方应提交清运确认单、处置凭证等全部处置证明材料。
4.如验收未达标,校方将进行追责。
九、违约责任
1. 若中标单位在回收处理过程中存在违规处置(如私自倾倒电池、转售整车等),校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逾期未完成清运的,每日按合同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十、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入校报备等有关事项,请联系李老师(13767458284)。
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保卫处大楼202室。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材料要齐全,仅接受现场报名,以其他方式报名报价无效。
江西师范大学保卫处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