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集会和团体性活动保卫处备案须知
发布时间: 2013-10-14 浏览次数: 921

近年来,学校对外学术文化交流日益扩大,师生业余文化活动日益频繁,由学校主办、承办或外单位在学校举办的各类大中型活动日益增多。为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现重申校内集会和团体性活动至保卫处备案工作要求:

1、校内外单位在校内组织重大集会和较大规模团体性活动,必须严格按审批程序报批,统一填写登记审批表(见《关于重申校内集会和团体性活动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校办字[2006]15号)),将举办活动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人数报保卫处备案。

2、承办集会和团体性活动的单位、个人应按要求制定严密细致的应急预案,将应急预案报保卫处备案(见附件),严格落实活动中的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整个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承办集会和团体性活动的单位、个人需持以上两份材料方可至保卫处办理备案手续。

   附:1校办字【2006】15号关于重申校内集会和团体性活动.doc

2 活动审批表活动应急预案.doc

 

 

 

 

保 卫 处

一三年十月九日

 

 

 

办公电话: 88120113(瑶湖校区) | 88506059(青山湖校区)   报警电话: 88120110(瑶湖校区) | 88506110(青山湖校区)    处长信箱: email: jxsdbwc@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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